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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社会:德鲁克自选集
作者 : [美] 彼得·德鲁克(Peter F. Drucker) 著
译者 : 慈玉鹏 译
出版日期 : 2021-12-21
ISBN : 978-7-111-69628-5
定价 : 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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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信息
语种 : 简体中文
页数 : 275
开本 : 16
原书名 : A Functioning society:Selections from Sixty-Five Years of Writing on Community,Society,and Polity
原出版社: Transaction Publishers
属性分类: 店面
包含CD : 无CD
绝版 : 未绝版
图书简介

德鲁克不仅仅是管理学家,他更是一位社会生态学家,他一生研究、关注的要点是社区和社会。新社会是如何形成的?公司何时开始成为经济活动的主角?管理为何成为新社会的功能之一?知识经济和社会是如何演变而来的,这样的社会有什么特点?知识工作者和过去的手工劳动者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一个社会要持续发展,那么在社区里个体就需要拥有自己的身份,而在社会里个体需要拥有自己的功能。本书非常全面地反映了德鲁克在社区、社会等领域的观点,为读者打开了更宽阔的德鲁克思想大门。

图书特色

上架指导

管理理论

封底文字

我被公认为管理作家(尤其是在美国),但管理既不是我最早的也不是最主要的关注对象。我之所以对管理感兴趣,是由于研究社区与社会。
人作为一种生物性存在需要空气来呼吸,同理,人作为一种社会性和政治性存在需要社会来发挥功能。
对于个人而言,除非被赋予社会地位和功能,否则就没有社会可言。只有当社会的目的、目标、思想、理想对个人的目的、目标、思想、理想而言有意义时,社会才是有意义的。在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之间必须有一种明确的功能关系。
除非社会赋予个体成员特定的社会地位和功能,并且除非决定性的社会权力具有正当性,否则任何社会生活都不能顺利开展。
                                ——彼得·德鲁克

图书序言

何为功能社会
(摘自1942年版《工业人的未来》)
    人作为一种生物性存在需要空气来呼吸,同理,人作为一种社会性和政治性存在需要社会来发挥功能。然而,人需要社会并不必然意味着已经拥有社会—比如,在一艘即将沉没的船上有一群混乱无序、惊慌失措、相互踩踏的乌合之众,没人会称之为“社会”。在这种情境中,尽管存在一群人,但不存在社会。实际上,混乱无序恰恰源自社会崩溃;克服混乱无序的唯一途径是重建一个有价值观、纪律、权力与组织的社会。
    我们可以想象,缺乏社会,社会生活就不能顺利开展,甚至完全无法开展。西方文明过去25年的发展历程表明,我们几乎不能说,社会生活的开展能够让我们拿出功能社会已存在的确凿证据。
    社会一定产生于周围的物质现实,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有可能现实中某个组织赖以立足的价值观、纪律、理想、习俗、权力完全来自另一种社会现实。以鲁滨逊和他的仆人星期五16为例,无疑,他们构成了一个微型社会。传统观点认为,鲁滨逊是孤立的、个人主义式经济人,这简直荒谬透顶。他坚持特定的社会价值观、习俗、禁忌与权力。他的社会不是产生于南太平洋亚热带小岛上生活的需要,而是产生于北大西洋寒冷的海岸边加尔文派17苏格兰人的需要。鲁滨逊的非凡之处不在于他适应现实的程度,而在于他几乎完全没有被现实改变。假如他身处不同的阶层、不同的时代,那么他一定会精心打扮去赴晚宴。这个例子表明,成功的社会生活赖以立足的社会价值观和理念,可以与某人有待适应的物质现实和问题迥然不同。
    社会可能立足于某些理念和信念,这些理念和信念产生于对物质现实加以组织的需要。或者,如同鲁滨逊的社会与胡安·费尔南德斯群岛18的关系一样,社会赖以立足的基础与物质现实大相径庭。但社会必须始终能够把物质现实纳入一定的秩序;必须掌控物质世界,使其对个人而言有意义且易于理解;必须构建正当的社会权力与政治权力。
    工业体系的现实尽管产生于商业社会和市场,但从一开始就不同于商业社会赖以立足的基本假设,并且往往互不兼容。然而,整个19世纪商业社会都成功地掌控、组织、整合了日益成长的工业现实。甚至在初期,二者之间就存在紧张关系。商业假设与工业现实、杰斐逊19式政策与汉密尔顿式现实、市场与工业生产体系之间的冲突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100年的社会史。19世纪末越来越明显的趋势在于,商业社会逐步瓦解,工业体系日益脱离社会控制。但直到1918年(或许是1929年),商业社会才最终崩溃。直到现在,依然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功能社会。
    如同无法给生命下定义一样,给社会下定义也是不可能的。首先,我们身处社会之中,以至于社会的基本特征被大量令人困惑的、纷繁复杂的细节遮蔽。其次,我们也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所以不可能看到全貌。最后,犹如非生命体明确地转变为生命体一样,非社会明确地转变为社会,既不存在清晰的界限,也没有确定无疑的起点。尽管我们不了解生命的详细定义,但所有人都知道什么时候一个有生命的躯体不再是活的,或者说成为一具尸体。我们知道,如果心脏停止跳动或肺部停止呼吸,那么人体就不再能够作为有生命的躯体发挥功能。只要有心跳,有呼吸,人体就是有生命的躯体;没有心跳,没有呼吸,它就是尸体。无独有偶,缺乏社会的规范性定义并不妨碍我们从功能角度理解社会。除非社会赋予个体成员特定的社会地位和功能,并且除非决定性的社会权力具有正当性,否则任何社会生活都不能顺利开展。前一个条件搭建了社会生活的基本框架:社会的目的和意义。后一个条件塑造了基本框架内部的空间:使社会得以具体化并创造各种社会机构。如果个人未被赋予特定的社会地位和功能,那么就没有社会可言,有的只是一群在空间中无目的乱飞的社会“原子”。如果权力没有正当性,那么就没有社会结构可言,有的只是充斥奴役和惰性的社会空白。
    人们自然会问,这些标准中哪一条更重要?或者,上述社会生活原则中哪一条优先?自从政治思想诞生以来,该问题曾使无数人冥思苦想。该问题也使政治理论在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间、在社会目的优先与制度性组织优先之间产生第一次尖锐的分歧。尽管古代的伟大哲学家为此殚精竭虑,但该问题实际上没有意义。在基本政治理念与基本政治制度之间,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重要性上,都没有孰先孰后或孰重孰轻的问题。事实上,政治思想和政治行动的本质恰恰在于,一极是信念、目的、愿望、价值观代表的理念领域,另一极是事实、制度、组织代表的现实领域。两极中缺少了任何一极都不是政治。纯粹的理念可能是健全的哲理或伦理;纯粹的现实可能是健全的人类学现象或新闻。单凭任何一极都无法造就健全的政治,甚至根本无法形成政治。
    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功能是表达社会与个体成员之间关系的方程。它代表着个人向社会的整合以及社会向个人的整合。它既从社会角度表达了个人目的,又从个人角度表达了社会目的。因此,它导致从社会角度来看,个人的存在变得理性且可理解;从个人角度来看,社会的存在也变得理性且可理解。
    对于个人而言,除非被赋予社会地位和功能,否则就没有社会可言。只有当社会的目的、目标、思想、理想对个人的目的、目标、思想、理想而言有意义时,社会才是有意义的。在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之间必须有一种明确的功能关系。
    这种关系可能是指目的同一性20,个人除了社会生活之外没有自己的生活,除了社会目的之外没有自己的目的。这基本上是古希腊伟大的政治哲学家(尤其是柏拉图)的立场。苏格拉底学派对智者学派的抨击在很大程度上针对的是“个人主义”的人格概念。苏格拉底学派的“城邦”采取了彻头彻尾的集体主义,在某种意义上,社会目的与个人目的、社会美德与个人美德、社会生活与个人生活之间没有区别。但是它也有可能假定,除了个人目的和个人生活之外,不存在社会目的和社会生活,这恰恰是19世纪早期极端个人主义者的立场。
    个人目的与社会目的之间甚至不需要同一性假设。实际上,关于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功能关系,左派理论家的阶级斗争理论是最严谨的理论之一。根据该理论,组织有序的社会是进行压迫的工具。正是由于有这种冲突假设,相关学说才在经济大萧条21时期广受欢迎,否则它就会受到怀疑或被证伪。在传统理论(个人目的与社会目的和谐共存)完全行不通的时候,该理论似乎能够合理解释发生的事情。
    在丧失社会地位和功能的个人眼中,社会是非理性的、无法预料的、混乱不堪的。“无根”的个人犹如弃儿(由于丧失了社会地位和功能,所以此人被从由他的同伴构成的社会中逐出),看不到社会。他看到的只有恶魔般的力量,一半合乎情理,一半毫无意义,一半光明,一半黑暗,但永远无法预测。这股力量决定了他的生命与生计,他不可能加以干预,事实上,他也无法理解该力量。此人犹如在陌生的房间中蒙住双眼参与一场规则不明的竞赛,获胜的奖品是自己的幸福、生计甚至生命。个人应该被赋予社会地位和功能—如同对个人一样,这对社会同等重要。除非个体成员的目的、目标、行动、动机与社会的目的、目标、行动、动机相互结合,否则社会就不能理解或容纳他。孤立的、随波逐流的、不能与他人相互协调的个人不仅是非理性的,而且是一个危险因素—他是一股具有分裂性的、威胁性的且难以理解的神秘力量。许多伟大的神话(“?流浪的犹太人”22、“?浮士德博士?”23、“?唐璜?”24)都是关于丧失或拒绝社会地位和功能的个人的神话,这并非巧合。社会地位和功能的缺失,社会与个人之间功能关系的缺位,也是对少数群体进行迫害的根源,这些少数群体要么没有社会地位和功能(也就是不被社会接纳,如美国的黑人),要么是社会整合缺失的替罪羊(如纳粹德国统治下的犹太人)。
    个人必须有明确的社会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必须有一个固定的社会地位。把“明确的”等同于“固化的”是边沁25等19世纪早期自由主义者26犯下的严重错误。这是一种悲剧性误解,导致了一种完全否定社交价值的社会原子主义。当然,个人可能拥有固定的社会地位和功能。印度的种姓制度27体现了社会与个人之间明确的功能关系,并出于宗教目的将二者整合起来。种姓制度从永恒重生乃至完全净化的宗教教义中获得合理性。根据该教义,即使贱民也有社会地位和功能,从而使社会生活与个人生活对他们变得有意义,同时使个人生活对社会变得有意义和必不可少。只有在这种宗教教义瓦解后,印度教的社会制度才会对个人与社会丧失合理性。
    在高度流动的美国边疆社会中,个人也具有同样明确的社会地位和功能,这与等级森严的印度种姓制度下的贱民或婆罗门别无二致。
甚至可以说,没有一个社会能像杰克逊28、亨利·克莱29或林肯所处的边疆社会那样完美地把成员纳入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功能关系中。关键在于,这种地位是明确的,在功能上是可理解的,在目的上是理性的,而不牵涉是固定的、弹性的还是流动的。说每个男孩都有平等的机会成为总统,就如同说个人的出生仅仅是试图避免在同一种姓中重生一样,也是一种对个人与社会之间功能关系的界定。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在任何既定的社会中,社会与个人之间功能关系的类型和形式,取决于该社会关于“人的本性”和“人的实现”的基本信念。人的本性可能被视为自由的或不自由的,平等的或不平等的,善良的或邪恶的,完美的、可完美的或不完美的。人的实现可以体现在今生或来世、东方宗教宣扬的个人灵魂不朽或最终魂飞魄散、战争或和平、取得经济成就或使家族人丁兴旺。关于“人的本性”的信念决定了社会的目的,关于“人的实现”的信念决定了目的能够实现的范围。
    上述关于“人的本性”和“人的实现”的任何一种基本信念,都可能对应某个独特的社会,以及社会与个人之间某种独特的功能关系。在这些基本信念中,哪些是合适的,哪些是真的或假的、善的或恶的、基督教的或非基督教的,并不是此处讨论的话题。我们的关注点在于,任何一种基本信念都可以成为一个运作顺利、体制健全的社会(也就是赋予个人社会地位和功能的社会)的基础。反之,任何社会(无论持有何种基本信念),只有赋予个人社会地位和功能才能够顺利运行。
    正当权力源自关于“人的本性”和“人的实现”的相同的基本社会信念,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功能也有赖于此。事实上,正当权力可以被定义为在基本社会信念中具有证成性的统治权。在每个社会中都有许多与这种基本信念毫无关系的权力,也有许多制度的设计初衷和努力方向与这种基本信念的实现背道而驰。换言之,自由社会中总有大量“不自由”的制度,平等社会中总有许多不平等,圣徒中总有许多罪人。但只要我们称为统治权的决定性社会权力立足于自由、平等、圣洁的信念,并通过旨在实现这些理想目的的制度来行使,那么社会就可以作为一个自由、平等、圣洁的社会发挥功能,因为该社会的制度结构拥有一种正当权力。
    这并不意味着社会非决定性权力和制度是否与基本社会信念矛盾是无关紧要的。相反,最严重的政治难题往往源自这种矛盾。社会极可能认为,尽管非决定性制度或权力关系具有非决定性特征,但若其与基本社会信念形成鲜明对比,便会对社会生活造成威胁。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内战30,当时美国南方的奴隶制被认为对自由社会的整个结构造成了威胁。然而,内战前美国的决定性权力无疑是基于自由信念的正当权力,并通过旨在实现自由的制度加以落实。因此,美国社会确实作为一个自由社会在发挥功能。恰恰因为美国社会如此发挥功能,所以才把奴隶制视为威胁。
    任何社会的决定性权力和决定性制度都不能通过统计分析来确定。
    关于衡量某个社会的方式,最没用的莫过于数人头、引用税收数额或比较收入水平。决定性是一个政治术语,并且是一个纯粹的定性术语。例如,英国拥有土地的绅士只占其总人口的一小部分,并且在商人阶层和实业家阶层崛起后,绅士阶层在国家财富和收入中占的份额非常小。然而,直到我们所处的时代,绅士阶层仍然掌握决定性社会权力,其制度是英国社会的决定性制度,其信念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其标准是社会的代表性标准,其生活方式是社会的模范。而且,绅士阶层的理想人格(绅士)仍然是整个社会的理想类型,他们掌握的权力不仅具有决定性,还具有正当性。
    同样,法律和宪法也很少(如果有的话)能告诉我们决定性权力存在于何处。换言之,统治权并不完全等同于政治性政府。统治权是一种社会性权力,而政治性政府很大程度上属于法律范畴。例如,1870~1914年的普鲁士军队31在《德意志帝国宪法》中几乎没有被提及,然而其无疑掌握着决定性权力,并且可能具有正当性。该时期的德国尽管设立了民选的且通常反军国主义的议会,但政府实际上服从于军队。
    另一个例子是大英帝国对某些非洲殖民地的“间接统治”。那里的社会决定性权力存在于部落内部。至少从理论上讲,白人政府不掌握任何社会权力,它仅负责警察事务,从而使自己能在一个松散的、纯粹规范性的“法律与秩序”框架内支持和维护部落社会组织。然而根据各自的宪法,殖民地总督及顾问班子掌握绝对权力。
    最后需要理解的是,正当性是一个纯粹的功能性概念。世上不存在绝对的正当性。权力只有符合某种基本社会信念才正当。什么构成“正当性”是一个必须根据既定社会及其既定政治信念来回答的问题。当被社会认可的伦理原则或形而上学原则证成时,正当就是一种权力。
无论这种原则在伦理方面是好是坏,在形而上学方面是真是假,都与正当性本身无关。与其他任何形式的标准一样,正当性不涉及伦理和形而上学。正当权力是在社会方面发挥功能的权力,但它为什么发挥功能以及目的是什么,则既是一个与正当性完全无关的问题,也是一个先于正当性的问题。
    未能理解这一点是造成混乱的原因,这种混乱导致所谓“正统主义”32成为19世纪初的政治信条。1815年的欧洲各国反动派人士宣称,只有在绝对君主统治下,社会才会是好的—这完全是他们的权利。对什么是人们想要的、什么是社会的基础持有自己的看法,这不仅是人的权利,也是人的义务。但当他们说缺少了绝对君主,任何社会都不能发挥功能时,实际上不过是混淆了伦理选择与功能分析。而且,当宣扬只有绝对君主才是正当的这一教条时,事实证明,他们是错误的。实际上,在拿破仑战争之后,绝对君主制在欧洲各国已不再正当;封建王朝已不再能正当地要求决定性权力。1815年之前半个世纪的革命带来了基本信念的转变,使得除了有限宪政政府之外的任何其他政府都不再具有正当性。这种转变既可能是令人向往的,也可能是应受谴责的,但无论如何都是事实。正统主义者可能试图消除这种信念转变带来的影响。他们可能主张,对于个人和社会而言,不正当的绝对统治比正当的宪政统治更好。或者,他们可能会要求“抵抗的权利”、分裂的权利或革命的权利。可是,他们的主张无法建立在唯一的政治基础(即正当性)之上。
    关于什么是正当权力,功能分析并不以任何方式预先评判相关的伦理问题(如个人有权利或义务抵制自认为有害的权力)。社会毁灭是否比正义沦丧更好,这是一个功能分析之外的问题,也是一个先于功能分析的问题。如果某人坚定地认为社会只有在正当权力统治下才能发挥功能,那么他很可能认为社会价值不如某些个人的权利或信念,但他不能像正统主义者那样确定自己的价值观和信念是社会理应接受的。
    不正当权力的主张并不是源自基本社会信念。因此,不正当权力不可能决定统治者行使权力的方式是否符合权力的目的,原因是社会目的缺失。不正当权力不能被控制,并且在本质上是无法控制的。由于缺乏责任标准,也没有为其证成性进行辩护的社会公认的最终权威,所以不正当权力不能被认为是负责任的。而且,不能证成就不能负责。
    出于同样的原因,不正当权力不受限制。限制权力的行使就是划定权力的界限,一旦超越界限,权力就不再正当,也就是不再为基本社会目的服务。而且,如果权力一开始就不正当,那么就不存在一旦被超越权力就不再正当的界限。
    不正当的统治者不可能是优秀的或明智的统治者。不正当权力必然腐败,因为它只能是“强力”,绝不是权威。不正当权力不可能是一种受控的、有限的、负责的、理性决策的权力。无论个人多么善良、明智、审慎,都无法在不迅速堕落为武断、残忍、野蛮、任性的人(即成为暴君)的情况下行使不受控制的、无限的、不负责的、非理性决策的权力—自从塔西佗33在关于罗马皇帝的历史记录中给我们举了一个又一个例子以来,这已经成了一条政治公理。
    因此,决定性权力不正当的社会不能作为一个社会来发挥功能,而只能靠野蛮的强力(暴政、奴役、内战)来维系。当然,强力是所有权力的最后保障,但功能社会的强力仅仅是一种对特殊弊病或罕见弊病的最后矫正措施。在功能社会中,权力以权威的形式行使,并且权威是权利对强力的统治。但只有正当权力才拥有权威,才能指望并命令社会自我约束,而唯有社会自我约束才能使组织有序的制度生活成为可能。即使由最优秀、最明智的人行使,不正当权力也只能依赖人们对强力的屈服。基于不正当权力,人们不能构建功能健全的、制度化的社会组织。即使最善良的暴君,也仍然是暴君。
1 高中(gymnasium),奥地利的一种中学,强调希腊语、拉丁语、英语、法语、科学等学科的教育,在其他欧洲国家也有类似的学校。—译者注
2 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1729—1797),英国政治思想家,保守主义的开创者,他重视传统,强调经验,维护自由,反对法国式暴力革命。—译者注
3 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ennies,1855—1936),德国社会学家,参与创办德国社会学会,1909~1933年任该学会会长,最著名的贡献是区分“社区”与“社会”。—译者注
4 浪漫主义(romanticism),一场艺术、文学、音乐和知识领域的运动,兴起于18世纪后期的欧洲,19世纪前期达到高峰,基本特征在于强调情感、个人主义,讴歌过去和自然。—译者注
5 法治国(rechtsstaat),起源于德国,该理念认为法律由作为主权者的立法者制定,并非自然正义的产物,最高立法者完全不受任何更高级法律的束缚,因此“法治国”与英美的“法治国家”存在根本区别。—译者注
6 俾斯麦(Otto Bismarck,1815—1898),1862年担任普鲁士首相兼外交大臣,推行铁血政策,统一德意志,1871年建立德意志第二帝国并任宰相,1890年辞职。—译者注
7 拿破仑战争(Napoleonic Wars),拿破仑统治时期爆发的战争,在1815年的滑铁卢战役中,拿破仑军队被彻底击败,战争结束。—译者注
8 戴高乐(Charles de Gaulle,1890—1970),法国总统(1959—1969),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领导自由法国运动,1958年主导制定新宪法,成立法兰西第五共和国。—译者注
9 弗里德里希·斯塔尔(Friedrich Stahl,1802—1861),德国政治哲学家,犹太人,但转信路德宗。—译者注
10 维多利亚时代(Victorian),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时期,具体是从1837年6月20日至1901年1月22日,这也是大英帝国的黄金时代。—译者注
11 本杰明·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1804—1881),英国保守党首相(1868﹑1874~1880),犹太人,对外实行帝国主义政策,对内推行民主,塑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英国在世界上的角色。—译者注
12 图宾根(Tübingen),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的城市,图宾根行政区和图宾根县的首府。—译者注
13 经核实,此处应为“今年”。—译者注
14 霍洛维茨(Irving Louis Horowitz,1929—2012),美国社会学家,是《社会》杂志的创始编辑,也是Transaction协会的创始主席,该协会下属的Transaction出版社是学术著作的国际出版商。—译者注
15 上田惇生(1938—2019),曾任日本政府宣传部长、国际经济部次长及多所大学的教授,他把德鲁克的主要著作译成日文,被德鲁克称为“最亲密的朋友”“在日本的分身”。—译者注
16 鲁滨逊和星期五是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该小说于1719年首次出版,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译者注
17 基督教新教的一个分支,主张救赎预定论—是否得救在于神的拣选。—译者注
18 《鲁滨逊漂流记》故事原型的发生地。—译者注
19 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美国开国元勋、《独立宣言》起草人,美国第1任国务卿(1789~1793)、第2任副总统(1797~1801)、第3任总统(1801~1809)。—译者注
20 同一性(identity),指两个事物完全相同或相似(有时也指“名称”与“被指称之物”的关系,或是同一事物不同“名称”的关系)。—译者注
21 经济大萧条(Great Depression),特指1929年始于美国后蔓延至全世界的大规模经济危机。—译者注
22 “流浪的犹太人”(Wandering Jew),神话中被诅咒在尘世行走的犹太人,13世纪这个神话开始在欧洲传播。—译者注
23 “浮士德博士”(Dr. Faustus),传说中的人物,其为获得知识和权力而与魔鬼订立契约。从16世纪至今出现了众多关于浮士德的文艺作品,最著名的当属歌德的《浮士德》。—译者注
24 “唐璜”(Don Juan),象征自由放荡的虚构人物,源于民间传说,在17世纪首次成为文艺作品中的人物。—译者注
25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英国哲学家、法学家,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译者注
26 自由主义者(liberals),以自由作为主要政治价值,主张放宽及免除政权对个人的控制。—译者注
27 种姓制度(Hindu caste system),印度与南亚其他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体系,把人群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此外还有贱民。印度独立后,虽对种姓制度予以废止,但实际上种姓制度仍有很大影响。—译者注
28 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1767—1845),美国第7任总统(1829~1837),民主党的创建人之一,以杰克逊式民主著称,开创了政党分肥制。—译者注
29 亨利·克莱(Henry Clay,1777—1852),美国政治人物,曾任众议员、参议员、国务卿,倡导“美国体系”经济计划,主张运用高关税保护本国工业,建立国家银行,统一各州的货币。—译者注
30 美国内战(Civil War),又称南北战争,是1861~1865年美国南北方围绕奴隶制的存废问题爆发的内战。—译者注
31 俾斯麦靠普鲁士的普丹战争、普奥战争和普法战争推动了德意志统一,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所以,此处仍称“普鲁士军队”。—译者注
32 “正统主义”(legitimism),一种政治理念,认为某个王朝或王国的法律决定国王的身份。例如当时法国的正统主义者认为,应根据传统继承规则(基于萨利克法典)确定合法的国王。—译者注
33 塔西佗(Publius,约55—约120),古罗马历史学家、元老院元老,客观记录了当时的大量史实,代表作《历史》《编年史》。—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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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正常的社会和博雅管理
为“彼得·德鲁克全集”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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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克莱蒙特大学附近,有一座小小的德鲁克纪念馆。走进这座用他的故居改成的纪念馆,正对客厅入口的显眼处有一段他的名言:
    在一个由多元的组织所构成的社会中,使我们的各种组织机构负责任地、独立自治地、高绩效地运作,是自由和尊严的唯一保障。有绩效的、负责任的管理是对抗和替代极权专制的唯一选择。
    当年纪念馆落成时,德鲁克研究所的工作人员问自己,如果要从德鲁克的著作中找出一段精练的话,来概括这位大师的毕生工作对我们这个世界的意义,会是什么。他们最终选用了这段话。
    如果你了解德鲁克的生平,了解他的基本信念和价值观形成的过程,你一定会同意他们的选择。从他的第一本书《经济人的末日》到他独自完成的最后一本书《功能社会》之间,贯穿着一条抵制极权专制、捍卫个人自由和尊严的主线。这里极权的极是极端的极,不是集中的集。极权和集权,两个词虽只有一字之差,其含义却有着重大区别。人类历史上由来已久的中央集权统治直到20世纪才有条件变种成极权主义。极权主义所谋求的,是从肉体到精神,全面、彻底地操纵和控制人类的每一个成员,把他们改造成实现个别极权主义者梦想的人形机器。20世纪给人类带来最大灾难和伤害的战争与运动,都是极权主义的“杰作”,德鲁克在青年时代所经历的希特勒纳粹主义正是其中之一。要了解德鲁克的经历怎样影响了他的信念和价值观,最好去读他的《旁观者》;要弄清什么是极权主义以及为什么大众会拥护它,可以去读汉娜·阿伦特1951年出版的《极权主义的起源》。
    好在历史的演变并不总是令人沮丧。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从1800年开始,最近这200多年来生产力加速提高,不但造就了物质的极大丰富,还带来了社会结构的深刻改变,这就是德鲁克早在80年前就敏锐地洞察到和指出的多元的、组织型的新社会的形成:新兴的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填补了由来已久的“国”(政府)和“家”(家庭)之间的断层和空白,为现代国家提供了真正意义上的种种社会功能。在这个基础上,教育的普及和知识工作者的崛起,正在造就知识经济和知识社会,而信息科技成为这一切变化的加速器。要特别说明,“知识工作者”是德鲁克创造的一个称谓,泛指具备和应用专门知识从事生产工作,为社会创造出有用的产品和服务的人群,既包括企业家和在任何机构中的管理者、专业人士和技工,也包括社会上的独立执业人士,如会计师、律师、咨询师、培训师等。在21世纪的今天,由于知识的应用领域一再被扩大,个人和个别机构不再是孤独无助的,他们因为掌握了某项知识,就拥有了选择的自由和影响他人的权力。知识工作者和由他们组成的知识型组织不再是传统的知识分子和组织。知识工作者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们的独立自主,可以主动地整合资源、创造价值,促成经济、社会、文化甚至政治层面的改变,而传统的知识分子只能依附于当时的统治当局,在统治当局提供的平台上才能有所作为。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意义深远的变化,这个变化不仅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发生在发展中国家。
    在一个由多元组织构成的社会中,拿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这三类组织相互比较,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因为受到市场、公众和政府的制约,它们的管理者不可能像政府那样走上极权主义统治,这是它们在德鲁克看来比政府更重要、更值得寄予希望的原因。尽管如此,它们仍然可能因为管理缺位或者管理失当,例如官僚专制,不能达到德鲁克期望的“负责任地、高绩效地运作”,从而为极权专制垄断社会资源让出空间、提供机会。在所有组织中,包括在互联网时代虚拟的工作社群中,知识工作者的崛起既为新的管理方式提供了基础和条件,也对传统的“胡萝卜加大棒”管理方式带来了挑战。德鲁克正是因应这样的现实,研究、创立和不断完善现代管理学的。
    1999年1月18日,德鲁克接近90岁高龄,在回答“我最重要的贡献是什么”这个问题时,他写了下面这段话:
    我着眼于人和权力、价值观、结构和规范来研究管理学,而在所有这些之上,我聚焦于“责任”,那意味着我把管理学当作一门真正的“博雅技艺”来看待。
    给管理学冠上“博雅技艺”的标识是德鲁克的首创,反映出他对管理的独特视角,这一点显然很重要,但是在他众多的著作中却没找到多少这方面的进一步解释。最完整的阐述是在他的《管理新现实》一书第15章第五小节,这节的标题就是“管理是一种博雅技艺”:
    30年前,英国科学家兼小说家斯诺(C. P. Snow)曾经提到当代社会的“两种文化”。可是,管理既不符合斯诺所说的“人文文化”,也不符合他所说的“科学文化”。管理所关心的是行动和应用,而成果正是对管理的考验,从这一点来看,管理算是一种科技。可是,管理也关心人、人的价值、人的成长与发展,就这一点而言,管理又算是人文学科。另外,管理对社会结构和社群(社区)的关注与影响,也使管理算得上是人文学科。事实上,每一个曾经长年与各种组织里的管理者相处的人(就像本书作者)都知道,管理深深触及一些精神层面关切的问题—像人性的善与恶。
    管理因而成为传统上所说的“博雅技艺”(liberal art)—是“博雅”(liberal),因为它关切的是知识的根本、自我认知、智慧和领导力,也是“技艺”(art),因为管理就是实行和应用。管理者从各种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心理学和哲学、经济学和历史、伦理学,以及从自然科学中,汲取知识与见解,可是,他们必须把这种知识集中在效能和成果上—治疗病患、教育学生、建造桥梁,以及设计和销售容易使用的软件程序等。
    作为一个有多年实际管理经验,又几乎通读过德鲁克全部著作的人,我曾经反复琢磨为什么德鲁克要说管理学其实是一门“博雅技艺”。最终,我意识到这并不仅仅是一个标新立异的溢美之举,而是在为管理定性,它揭示了管理的本质,提出了所有管理者努力的正确方向。
这至少包括了以下几重含义:
    第一,管理最根本的问题,或者说管理的要害,就是管理者和每个知识工作者怎么看待与处理人和权力的关系。德鲁克是一位基督徒,他的宗教信仰和他的生活经验相互印证,对他的研究和写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他看来,人是不应该有权力(power)的,只有造人的上帝或者说造物主才拥有权力,造物主永远高于人类。归根结底,人性是软弱的,经不起权力的引诱和考验。因此,人可以拥有的只是授权(authority),也就是人只是在某一阶段、某一事情上,因为所拥有的品德、知识和能力而被授权。不但任何个人是这样,整个人类也是这样。民主国家中“主权在民”,但是人民的权力也是一种授权,是造物主授予的,人在这种授权之下只是一个既有自由意志又要承担责任的“工具”,是造物主的工具而不能成为主宰,不能按自己的意图去操纵和控制自己的同类。只有认识到这一点,人才会谦卑而且有责任感,才会以造物主才能够掌握而人类只能被其感召和启示的公平正义去时时检讨自己,也才会甘愿把自己置于外力强制的规范和约束之下。
    第二,尽管人性是不完美的,但是人彼此平等,都有自己的价值,都有自己的创造能力,都有自己的功能,都应该被尊敬,而且都应该被鼓励去创造。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宪法中所说的“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不证自明的权利(rights)”,正是从这一信念而来的,这也是德鲁克的管理学之所以可以有所作为的根本依据。管理者是否相信每个人都有善意和潜力?是否真的对所有人都平等看待?
这些基本的或者说核心的价值观和信念,最终决定他们是否能和德鲁克的学说发生感应,是否真的能理解和实行它。
    第三,在知识社会和知识型组织里,每一个工作者在某种程度上,都既是知识工作者,也是管理者,因为他可以凭借自己的专门知识对他人和组织产生权威性的影响—知识就是权力。但是,权力必须和责任捆绑在一起。而一个管理者是否负起了责任,要以绩效和成果做检验。凭绩效和成果问责的权力应当是正当和合法的权力,也就是授权,否则就成了德鲁克所坚决反对的强权(might)。绩效和成果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不但在经济和物质层面,而且在心理层面,都会对人们产生影响。管理者和领导者如果持续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大众在彻底失望之余,会转而选择去依赖和服从强权,同时甘愿交出自己的自由和尊严。这就是为什么德鲁克一再警告,如果管理失败,极权主义就会取而代之。
    第四,除了让组织取得绩效和成果,管理者还有没有其他的责任?或者换一种说法,绩效和成果仅限于可量化的经济成果和财富吗?
对一家工商企业来说,除了为客户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赚取合理的利润,能否同时成为一个良好的、负责任的“社会公民”,能否同时帮助自己的员工在品格和能力两方面都得到提升呢?这似乎是一个太过苛刻的要求,但它是一个合理的要求。我个人在十多年前,和一家这样要求自己的后勤服务业的跨国公司合作,通过实践认识到这是可能的。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学会把伦理道德的诉求和经济目标,设计进同一个工作流程、同一套衡量系统,直至每一种方法、工具和模式中。值得欣慰的是,今天有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在各自的领域做出肯定的回答。
    第五,“作为一门博雅技艺的管理”或称“博雅管理”,这个讨人喜爱的中文翻译有一点儿问题,从翻译的“信、达、雅”这三项专业要求来看,雅则雅矣,信则不足。liberal art直译过来应该是“自由技艺”,但最早的繁体字中文版译成了“博雅艺术”,这可能是想要借助它在汉语中的褒义,我个人还是觉得“自由技艺”更贴近英文原意。liberal本身就是自由之意。art可以译成艺术,但管理是要应用的,是要产生绩效和成果的,所以它首先应该是一门“技能”。此外,管理的对象是人们的工作,和人打交道一定会面对人性的善恶,面对人的千变万化的意念—感性的和理性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管理又是一门涉及主观判断的“艺术”。所以,art其实更适合解读为“技艺”。liberal—自由,art—技艺,把两者合起来就是“自由技艺”。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之所以对liberal art的翻译这么咬文嚼字,是因为管理学并不像人们普遍认为的那样,是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的成功学。它不是旨在让一家企业赚钱,在生产效率方面达到最优,也不是旨在让一家非营利组织赢得道德上的美誉。它旨在让我们每个人都生存在其中的人类社会和人类社群(社区)更健康,使人们较少遭受伤害和痛苦。它旨在让每个工作者,按照他与生俱来的善意和潜能,自由地选择他自己愿意在这个社会或社区中所承担的责任;自由地发挥才智去创造出对别人有用的价值,从而履行这样的责任;在这样一个创造性工作的过程中,成长为更好和更有能力的人。这就是德鲁克先生定义和期待的,管理作为一门“自由技艺”(或者“博雅管理”)的真正的含义。
    
    邵明路
    彼得·德鲁克管理学院创办人
    

推荐序二
跨越时空的管理思想

    20多年来,机械工业出版社华章分社关于德鲁克先生著作的出版计划在国内学术界和实践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每本书一经出版便会占据畅销书排行榜,广受读者喜爱。我非常荣幸,一开始就全程参与了这套丛书的翻译、出版和推广活动。尽管这套丛书已经面世多年,然而每次去新华书店或是路过机场的书店,总能看见这套书静静地立于书架之上,长盛不衰。在当今这样一个强调产品迭代、崇尚标新立异、出版物良莠难分的时代,试问还有哪些书能做到这样呢?
    如今,管理学研究者们试图总结和探讨中国经济与中国企业成功的奥秘,结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想,企业成功的原因肯定是多种多样的。中国人讲求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其中一定少不了德鲁克先生著作的启发、点拨和教化。从中国老一代企业家(如张瑞敏、任正非)及新一代的优秀职业经理人(如方洪波)的演讲中,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来自先生的真知灼见。在当代管理学术研究中,我们也可以常常看出先生的思想指引和学术影响。我常常对学生说,当你不能找到好的研究灵感时,可以去翻翻先生的著作;当你对企业实践困惑不解时,也可以把先生的著作放在床头。简言之,要想了解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首先要从研读德鲁克先生的著作开始。基于这个原因,1991年我从美国学成回国后,在南京大学商学院图书馆的一角专门开辟了德鲁克著作之窗,并一手创办了德鲁克论坛。至今,我已在南京大学商学院举办了100多期德鲁克论坛。在这一点上,也要感谢机械工业出版社华章分社为德鲁克先生著作的翻译、出版和推广付出的辛勤努力。
    在与企业家的日常交流中,当发现他们存在各种困惑的时候,我常常推荐企业家阅读德鲁克先生的著作。这是因为,秉持奥地利学派的一贯传统,德鲁克先生总是将企业家和创新作为著作的主题之一。他坚持认为:“优秀的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资源。”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家总是面临着效率和创新、制度和个性化、利润和社会责任、授权和控制、自我和他人等不同的矛盾或冲突。企业家总是在各种矛盾或冲突中成长和发展。现代工商管理教育不但需要传授建立现代管理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准则,也要培养一大批具有优秀管理技能的职业经理人。一个有效的组织既离不开良好的制度保证,也离不开有效的管理者,两者缺一不可。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家需要通过对管理原则、责任和实践进行研究,探索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而衡量一个管理制度是否有效的标准就在于该制度能否将管理者个人特征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一个再高明的制度,如果没有具有职业道德的员工和管理者的遵守,也很容易土崩瓦解。换言之,一个再高效的组织,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者和员工,组织的效率也不可能得到实现。虽然德鲁克先生的大部分著作是有关企业管理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自由、成长、创新、多样化、多元化的思想在其著作中是一以贯之的。正如德鲁克在《旁观者》一书的序言中所阐述的,“未来是‘有机体’的时代,由任务、目的、策略、社会的和外在的环境所主导”。很多人喜欢德鲁克提出的概念,但是德鲁克说,“人比任何概念都有趣多了”。德鲁克本人虽然只是管理的旁观者,但是他对企业家工作的理解、对管理本质的洞察、对人性复杂性的观察,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这也许就是企业家喜爱他的著作的原因吧!
    德鲁克先生从研究营利组织开始,如《公司的概念》(1946年),到研究非营利组织,如《非营利组织的管理》(1990年),再到研究社会组织,如《功能社会》(2002年)。虽然德鲁克先生的大部分著作出版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然而其影响力却历久弥新。在他的著作中,读者很容易找到许多最新的管理思想的源头,同时不难获悉许多在其他管理著作中无法找到的“真知灼见”,从组织的使命、组织的目标以及工商企业与服务机构的异同,到组织绩效、富有效率的员工、员工成就、员工福利和知识工作者,再到组织的社会影响与社会责任、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管理者的工作、管理工作的设计与内涵、管理人员的开发、目标管理与自我控制、中层管理者与知识型组织、有效决策、管理沟通、管理控制、面向未来的管理、组织的架构与设计、企业的合理规模、多元化经营、多国公司、企业成长和创新型组织等。
    30多年前在美国读书期间,我就开始阅读先生的著作,学习先生的思想,并聆听先生的课堂教学。回国以后,我一直把他的著作放在案头。尔后,每隔一段时间,每每碰到新问题,就重新温故。令人惊奇的是,随着阅历的增长、知识的丰富,每次重温的时候,竟然会生出许多不同以往的想法和体会。仿佛这是一座挖不尽的宝藏,让人久久回味,有幸得以伴随终生。一本著作一旦诞生,就独立于作者、独立于时代而专属于每个读者,不同地理区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时代的人都能够从中得到启发、得到教育。这样的书是永恒的、跨越时空的。我想,德鲁克先生的著作就是如此。
    特此作序,与大家共勉!
    
    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商学院名誉院长
    博士生导师
    2018年10月于南京大学商学院安中大楼

图书目录

推荐序一(邵明路)
推荐序二(赵曙明)
引言
致谢
序言
第一部分 功能社会的基础
导言 / 3
第1章 从卢梭到希特勒 / 6
第2章 保守主义反革命 / 15
第3章 保守主义的方法 / 25
第二部分 极权主义的兴起
导言 / 31
第4章 再现的恶魔 / 34
第5章 极权主义的兴起 / 41
第三部分 政府的弊病
导言 / 53
第6章 从民族国家到万能国家 / 55
第7章 政府的弊病 / 72
第四部分 新多元主义
导言 / 85
第8章 新多元主义 / 87
第9章 新组织理论 / 95
第10章 组织社会 / 108
第五部分 作为社会性组织的公司
导言 / 125
第11章 公司治理 / 127
第12章 作为社会性组织的公司 / 136
第13章 作为政治组织的公司 / 138
第六部分 知识社会
导言 / 147
第14章 新世界观 / 149
第15章 从资本主义到知识社会 / 157
第16章 知识工作者的生产率 / 168
第17章 从信息到沟通 / 178
第七部分????新社会
导言 / 195
第18章 新社会 /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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